1月13日,一年一度的春运大幕正式拉开。因为今年春节比往年来得早了些,学生流、探亲流、务工返乡流等客流高峰重叠,也让今年春运买票成为近年来最难的一次。
即便如此,很多人还是想尽办法买票回家。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排除万难也要回家陪父母过年。于是,常回家看看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
家,本是铠甲,却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软肋。人们慢慢发现,回家陪伴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相聚的时间越来越短。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但是,由于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这一规定一直面临落地难的尴尬。
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也在逐步加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增多,养老照护成为日益严峻的社会挑战。
为了让法律能落地,对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这一内容,各个地方纷纷出台配套的地方条例进行了强化,其中除了鼓励性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还有一些创新举措。
比如,《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规定,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买房、贷款等经济活动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常回家看看这个条款的可操作性确实很差,好的办法又比较难找。那么,孝顺父母是不是必须要亲自回家朝夕相处呢?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李超从另外一个角度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她指出,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精神赡养(也叫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三方面。其中,常回家看看就主要是属于精神赡养这方面。而精神赡养还可以体现出更多的宽泛性,比如,经常打打电话、与父母视频、发微信等等,这些利用现代通讯方式的沟通方式也可以满足年纪不大的父母的精神需求。
此外,现在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都居住生活在大城市中,李超认为,既然常回家看看困难重重,那可以鼓励子女把父母接到身边共同居住或者让父母居住在自己附近,为此,新加坡等一些国家还专门出台法律和政策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这些举措都可以鼓励、促进子女和父母增进感情,满足年纪大的父母的精神慰藉需求。
那么,对于常回家看看和父母养老问题,你怎么看?公益时报联合问卷网、凤凰公益推出本次益调查入法多年,常回家看看,你做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