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彝良县小河村九旬老人赵某膝下有5名子女,均外出,不尽赡养义务,赵某遂将子女告上法庭,索要1元钱赡养费。彝良法院2日透露,该院通过努力调解了这起案件:老人与儿子共同居住,其余四个女儿每年支付1元赡养费,须亲自上门给付。生病了轮流护理。 与其说这是老人在索讨赡养费,莫如看作是对亲情的企盼:自打老伴走后的10年间,在外的5名子女仍如往常,从不回家看望,更不用说尽赡养之责。尽管老人有低保、有老龄补贴,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生病了也能指望合作医疗,但内心的孤寂感却日甚一日。于是,无奈之下,老人狠下心把5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剖析这起1元案的始末,更可看出老人的这种心理:或许在起诉之初,老人心里还夹杂着对子女不事赡养的不满,因而诉求给付一定的赡养费。但当子女们一脸不快时,尽管也可请求依法判决,但老人却意外地放弃了,将之变更为仅具象征意义的1年1元赡养费。而唯一的条件,则是这1元赡养费须由子女亲自交到老人手中。 由此可见,老人此番走上法庭,并非要和子女们过不去,而仅仅是想通过法律相帮,去寻回那渐行渐远的亲情。换句话说,老人要的不是钱,而是亲情。或许,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父爱如山:即便亲情曾经远离,而今又连赡养费也不愿给,但依然无怨无恨;好不容易走上法庭,鼓足勇气索要1元赡养费,却只为了每年能见子女一面。 一个让人落泪的诉求,足以让老人的5名子女无地自容。诚然,你们拖家带口,外出打工,确属不易。但再难,怎有孤身一人、年过九旬的老人难?日子再紧,你们锅里有吃的,何独多老父一人?而你们在法庭上声称不给赡养费的理由,竟是什么养老人是儿子的事,不关女儿的事。请问,将心比心,若当初你们嗷嗷待哺时,老人也认为你们将来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还会否有你们的今天? 或许慑于法律的威严,当然也不排除在宽厚的老人面前,让子女们自感有愧,最终由法庭调解,达成了老人企盼的协议。不过,这份徒有赡养之名、实仅具看望之实,且还是一年一次的协议,虽让老人露出满意之情,却遭众多网友吐槽:一是认为调解结果不尽如人意;二是指责其子女太过冷血。 确实,1年1元赡养费实在让人大跌眼镜:1年1元,何谓赡养?既做不到让老人有个体面的晚年,更不足以震慑社会的不孝子。但不要忘了,法官是基于亲情基础上的调解,而亲情是不能待价而沽的。故依笔者看来,这份看似不尽如人意的调解协议,却为老人一家的亲情回归,预留了足够空间。 道理很简单,老人安于简单的生活,渴求的只是儿孙环膝、亲情相依。而实现这一愿望,则需要亲情的滋润。若亲情不再,即便调解协议如网友所愿,譬如,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每年至少在老人生日及春节回家看望等等,然一旦变成冷冰冰的赡养费,以及例行公事似的回家看望,又岂是老人所愿? 而这份足以彰显父爱的协议,看似在老人的赡养费问题上关上了一扇门,却为日后的亲情复苏打开了一道窗。譬如,老人的宽厚,无疑会让孩子们羞愧,稍待时日,或可让亲情隔膜的坚冰融化。而亲情一朝回归,可以想见,孩子们一年一度回家之际,又岂会只奉上1元赡养费?相信到那时,伴随儿女们回家脚步声的,必然是一张张笑脸、一声声问候,再加上大包小包的礼物、以及溢满孝道的红包。 若是如此,不比那近乎挤出的笑容、并不情愿的问候、不得已奉上的赡养费、以及老人生病时心不在焉的陪护更让老人心动?这才是老人想要的生活,这才是本真的亲情。倘到那一天,其乐融融的这一家子,定会感谢这份协议、也感恩当初为亲情留有余地的法官,难道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