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使用住房公积金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作者: 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新时社网12月28日讯(驻京记者许巧娜)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指出,为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
他也特别强调,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均可按照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会增加额外支出,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提取和使用。如果不打算在大陆买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台湾同胞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这是一件有利于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