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回归基本法初衷 确保爱国者治港
作者: 日期:2023年05月08日
政府昨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一方面重组区议会,优化其职能、组成和产生方式,另一方面建立区议员资格审查以及履职监察制度,同时强化地区治理架构,提升服务效能。新方案体现了行政长官李家超所强调的三大原则:国家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充分体现行政主导。在完善后的地区治理架构之下,区议会重回基本法规定的“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定位,以及“接受咨询”、“提供服务”等角色功能,更多爱国爱港人士得以加入地区管治,对推动政府施政,更有效维护香港市民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香港分别成功举行选委会选举、立法会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推动香港迈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而乱象丛生的区议会,作为特区治理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则是香港拨乱反正的“最后一块拼图”,不完成改革,香港仍然难以杜绝乱源。根据昨日公布的新方案,重组后的区议会有三大特色。
首先是回归基本法的原本定位。区议会本来就是不具政权性质的地区咨询组织,基本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昨日公布的方案,列举了九项区议会的咨询职能,强调区议员应定期与市民接触,多方面收集市民意见,尤其要做好提供地区服务,包括咨询或转介个案等。总括而言,改革后的区议会担当配合政府的角色,协助政府掌握地区脉搏,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划地区服务,同时亦能有效协助凝聚民心,真正体现基本法的要求。
其次是确保“爱国者治港”。现届区议会全部都是由直选产生,但结果如何?有区议员危害国家安全、鼓吹“港独”、助长“黑暴”、反对香港国安法、肆意干扰及阻止特区政府施政、刻意挑拨矛盾、蓄意分化社会、制造对立、损害市民福祉、破坏香港利益;更有大量议员因为拒绝宣誓或因不愿意宣誓而以各种借口辞职,有些则因宣誓无效而被取消资格。他们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香港主权国和对香港行使主权。有300多名议员因而被取消资格或辞职,原有479名议员,现在只余下三分之一,即146名区议员继续在位工作。这个情况不能接受,必须拨乱反正。
根据政府公布新方案,重组后的区议会由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地区直选等方式产生,但不论是何种方式产生,都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做法与选委会选举、立法会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一样。如此一来,就可以将反中乱港势力排除在区议会之外。而新区议会组成多元化,更多爱国爱港有能之士得以进入地区治理架构,让“爱国者治港”原则有效贯彻落实。
第三是体现行政主导原则。这体现在多个层面:其一,179个委任议席,全部由行政长官量才委用;其二,区议会主席不再是互选产生,而是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出任;其三,为强化特区政府在地区治理工作上的高层领导及统筹力量,今次改革创制了“一会一组”架构,成立“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和“地区治理专组”,领导各相关部门理顺在区内实施的政策措施;审视地区治理的工作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况及资源调配等事宜提供指导性意见。这将有助于把握基层脉搏,关注地区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地区治理体系得以完善,就可以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之中,这对构建和谐社会、维系香港长治久安,将大有裨益。
此外,为了让区议会更好地服务社区,特区政府引入履职监察制度,对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待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对区议员的问责性,增加其工作透明度。监察制度是一个好制度,好就好在对症下药。过去的区议会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公然违法,但不管其表现如何差劣,市民都无奈其何。完善后的区议会,再不会出现这种乱象,因为议员当选不代表可以“躺平”,而是要继续接受公众监察,做得不好可能会丢职。这是真正民主的有效体现。
2019年爆发的港版“颜色革命”,对香港是永远的警示,提醒我们必须从制度上堵塞现有漏洞,制止区议会再次成为“港独”、“揽炒”的平台,防止区议会再被反中乱港分子骑劫、操弄、瘫痪,防止那些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的乱象再次在区议会发生。重组后的区议会,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让行政主导得以体现,令区议会重回服务市民、为市民谋福祉的正轨和初心。这样的区议会,才是符合法律要求、实际情况和港人期望的区议会;这样的地区治理架构,才是符合良政善治需要的“香港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