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2022】北工商郭毅教授:以负责任的企业行动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
作者: 日期:2023年04月16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共同体正是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教授、企业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郭毅,在第五届社会责任大会上《以负责任的企业行动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主题演讲的关键词。
郭主任脱离开以往基于企业的视角,谈企业社会责任和对社会的付出;转而从社会治理需求视角,看企业和社会责任行动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和贡献。
在长期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我国的企业也实现了充分的社会发展,企业及其社会责任行动,已经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一起,成为重要的社会治理力量。
郭主任指出,我国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主要来自于以下四个方面赋能:传统文化赋能、技术行业赋能、市场经济赋能及公益慈善赋能。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很大程度根源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当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些价值理念在当代中国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中得到继承,获得了新的时代内涵,成为当代中国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精神动力。
企业在实现自身的数字化转型过程当中,逐渐整合起行业领域产业链、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汇集了海量动态的信息,构建起不同类别的在线社会生态,并将这种行业技术优势运用于社会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由物质文化需求转向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养老、扶贫、助残、环保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也逐渐成为人们市场需求的一部分。企业识别和适应这种市场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实现自身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市场经济赋能。
公益慈善行动一直是企业主体参与社会问题解决的最直接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不同性质的企业,秉持不同的价值理念,通过成立企业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或者以其它各类捐赠救助形式参与到扶贫助困、抗震救灾等各类社会问题的解决中。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也应该成为新时代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治理能力来源。各个时期,我国各类企业总是能够不遗余力,尽己所能,充分彰显出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的责任意识和履责动力。
在此基础上,郭主任认为,构建让企业充分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环境,前提在于转变两个传统认知观念上的误区:
企业并非只是惟利是图,还具有社会、政治、道德等多维属性和多元化的价值追求。正视企业社会属性,是引领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
在信息传播加速、社会认知结构日益呈现扁平化、多元化时代,社会责任不只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更应该回归于社会本身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在内的各类机构。
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引领企业的社会责任行动,创建社会共享价值,也是新时社网的共同追求。
多年来,从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践行者的广而告之,到公益传播者的新时社网,我们始终秉持着公益,从我心做起的责任与初心,讲好公益故事,倡导公益文明,构建健康的公益生态,做事实真相的揭示者、公益伦理的规范者、公益创新的支持者、公益信任的重建者,是新时社网钉在肩头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