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外发布
作者: 日期:2021年02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4日对外发布了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条目,全面放宽了一、二、三产业的外资准入限制。
新版负面清单将于7月23日开始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与2019年版相比,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
在服务业方面,加快了金融、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开放进程,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实现了负面清单金融条目的清零,取消了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制造业、农业领域的准入也进一步放宽。放开了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等生产的规定,将小麦新品种选育等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同时,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在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明确了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投资的决心,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