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人士:香港应尽快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作者: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新时社香港4月14日电(记者郜婕 陆敏)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接受新时社采访时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应尽快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出,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经历2014年非法“占中”和2019年修例风波,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要性更加凸显。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说,修例风波引发的暴乱至今尚未完全平息。少数人在外部势力煽动下,公然打出“港独”旗号,企图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出现这种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长期以来香港社会缺乏对“一国两制”的全面认识,没有树立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正确观念,没有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及时建立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更缺乏在特区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执行机制。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说,从非法“占中”期间的静坐、占路,到修例风波中的暴动、武力违法,反中乱港者鼓动的违法行为显著升级,对香港社会的伤害更趋严重。这种情况下,亟须加强和完善香港的法治框架,加入国家安全元素。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也指出,修例风波中的种种乱象显示,香港已成为外部势力渗入、挑战并破坏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的缺口。这凸显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梁美芬指出,中央考虑到香港的历史、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状况,赋予香港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的责任,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和爱护。香港在2003年错失完成二十三条立法的机会,如今再不能回避履行这一宪制责任。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今年2月牵头发起支持二十三条立法网上联署,以签名人数达到200万人为目标。何君尧介绍,目前联署已获得超过185万人签名。
何君尧说,香港市民应认识到,回归以来香港诸多重大事件均与二十三条立法缺位有关。没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香港如同“没有钳子的螃蟹”,难以抵御风险。他认为,香港社会在修例风波和疫情的双重打击下,“揽炒”后果已经开始显现,市民对国家安全立法必要性的认知有了一定程度提高。
梁美芬指出,要在香港健全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除了由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自行立法,也可由中央通过基本法附件三将相关全国性法律直接适用于香港。眼下,香港社会应就“要不要珍惜自行立法机会”展开大辩论,特区管治团队则应认真考虑社会认知程度,就特区能否完成、何时启动自行立法等问题做出判断。
黄英豪认为,特区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凝聚香港社会共识,制定出堵塞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国家安全立法尚未完全实现时,特区政府也应全面检视现有法律手段,争取通过多种方式、运用现有法律维护国家安全。
马恩国强调,在以立法为香港保障国家安全划出底线、筑起屏障的同时,必须全面加强和完善香港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不仅针对在校师生,更应把整个社会作为课堂,引导广大市民全面理解“一国两制”,增强国家观念。
陈曼琪说,香港的基本法宣传教育不应只着重“权利”,也须介绍捍卫宪法权威、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国民义务,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和把握宪法和基本法关系,增强国家观念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