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多个涉企收费
作者: 日期:2019年02月04日
新华社长春1月13日电(记者段续)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日前,吉林省又推出一系列清费减负措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资费等都有不同程度降低。
吉林省规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2017年降低25%的基础上再降低25%,减缴专利申请费、专利复审费等,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在现行基础上下降30%。
吉林省还将进一步支持电信企业加大提速降费力度,推动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资费降低10%,针对进驻双创基地、产业园区的企业专线宽带给予优惠政策。
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吉林省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小型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时间段内,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