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鸟类:湖北禁猎期延长5年
作者: 日期:2019年01月09日
人民日报武汉12月20日电(记者范昊天)日前,记者从湖北省林业局获悉:在原野生鸟类禁猎期即将到期之际,为更好地保护野生鸟类资源,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湖北将禁猎期延长5年,至2023年底。禁猎期间,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不仅具有分布广泛的丰富鸟类资源,还是候鸟的主要迁徙通道和鸟类重要栖息地。2013年,湖北发布了为期5年的《野生鸟类禁猎期的通告》,今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5年来,湖北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依法组织对非法猎捕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进行专项打击。通过这些行动,乱捕滥猎滥食野生鸟类的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同时,随着生态环境改善,到湖北越冬的候鸟数量呈上升趋势。今年1月,湖北省相关部门组织了为期10天的越冬水鸟调查,记录到越冬水鸟65种、20余万只,包括9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
湖北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省鸟类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巩固野生鸟类的禁猎成果,湖北决定将禁猎期再延长5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猎所有野生鸟类。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禁猎期满后,湖北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续禁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