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政策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作者: 日期:2017年05月22日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2017年4月至9月试点建设阶段、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推广普及阶段和2020年1月至6月督导验收阶段、7月至12月整改提升阶段,到2020年,山西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建立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形成一批常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 《方案》要求,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紧密衔接全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尚未建设综合文化站的乡镇要迅速填补空白,对挤占挪用的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要立即恢复其服务功能,乡镇可在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综合文化站牌子,重视消除城乡结合部公共文化服务盲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套建设戏台舞台、乡村文化记忆展室。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丰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形式,包括大力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通过普查、细理、善存、展示、活用等步骤,梳理乡村历史脉络、文化烙印和乡风民俗等文化资源,建立乡村文化档案和数据库;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支持群众自办读书社、书画社、戏曲票友会、乡村文艺俱乐部,配合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妇女文艺健身培训、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创新基层服务方式,根据服务目录科学设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推出特色文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