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铮:无需为近年农民工增速下降而担忧
作者: 日期:2017年05月14日
日前,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这也是2011年以来农民工数量增幅首次扩大。农民工月均收入达3275元。
该《报告》指出,2016年,我国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量主要来自本地农民工。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在超过2.8亿农民工大军中,本地农民工为11237万人,比上年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
近年来,农民工增速大幅度下降,从2011年的4.4%降到2015年的1.3%,2016年略有回升,也只有1.5%。
学术界主流观点认为,近年来农民工增速大幅度下降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近年来转升为降,二是4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返乡可能性明显提高,而目前40-45岁的外出农民工数量几乎是16-20岁外出农民工的两倍。
笔者认为,上述两原因中,原因一说服力不够,原因二目前不成立。农民工增速之所以大幅度下降,很大程度上与农民工主动或被动地进城落户有关。
对主流观点的评论
先看原因一。劳动年龄人口近年来转升为降,确实会影响农民工的增速;但这种说法的成立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乡村已经没有多少可以进城却因种种原因还没有进城的劳动力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就以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来说,2015年,全国这部分农民工数量为4967万。但同期乡村50岁以上仍在工作的劳动力至少有大约1.4亿,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35%。这一比例要比乡村21-30岁年龄组的相应比例(3/4)低40个百分点。就算这40个百分点中只有一半人可以成为农民工,数量也还有2800万。换句话说,还不能直接从劳动年龄人口的变化中推出农民工增速的相应变化。
再看原因二。就算农民工返乡了,其去向也不止务农;一部分可能在本乡镇务工,成为本地农民工;还有一部分可能住在乡村、到临近的本乡镇以外的城镇工作,在统计上,后一部分人仍然属于外出农民工。由于找不到分别按照外出、本地农民工统计的分年龄组数据,笔者无法定量说明返乡对4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数量的影响。但统计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30岁以下农民工的数量在减少,31-40岁农民工的增速仅为个位数,但41岁以上农民工的数量却急剧增加。具体来说,41~50岁的农民工剧增45%,50岁以上高龄农民工剧增近60%(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可见,即使4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返乡的现象存在,这也不是农民工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进城落户的影响
定性地说,户口在乡村才是农民工。一旦农民工进城落户、取得了城镇户口,他就从农民工变成了城镇户籍职工。假如其它条件不变,随着取得城镇户口的原农民工的增加,乡村户口的农民工数量相应减少。
进城落户的农民工数量有多少?笔者没有找到这方面的数据,只能根据下列数据进行粗略的推算。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7462万;2016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8271万;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据此计算,2016年中国城镇户籍人口增加了138271 41.2%-137462 (41.2%-1.3%)=2120(万)。
第二步,根据蔡昉的研究,城镇新增常住人口中,没有城镇户口的外出农民工占26%,城镇人口自身的增长占16%,进城农民落户占5%,工作不变、住地不变、仅因城乡区域界定的变化(如村改居、乡改镇、县改市或区等)户籍身份也随之而变,就地产生的新增城镇人口占53%。换句话说,城镇新增户籍人口中,农转非的原乡村人口所占比例为(5%+53%) (16%+5%+53%)=78%。
第三步,2016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8271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9298万人;同期,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这意味着就业人员在人口中的比例分别是:全国,56%;城镇常住人口,52%;乡村常住人口,(77603-41428) (138271-79298)=61%。因为这里讨论的是进城落户的原乡村就业人员数量,所以笔者选用61%。
第四步,原乡村就业人员中,有一部分当初不是农民工,包括 原来在乡村务农的劳动力; 因无法工作因年龄偏大、找不到非农工作的劳动力; 承担重要家庭责任(如怀孕、抚养子女或孙辈)的劳动力; 以及难以找到合适工作的慢性病患者及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等。
乡村就业人员中,当初不是农民工占多大比例呢?如上所述,2016年年末,按照常住口径计算的乡村就业人员有36175万,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171万,其中外出农民工16934万,本地农民工11237万。本地农民工工作在本乡镇,应该属于按常住口径计算的乡村就业人员;户籍口径的乡村就业人员,则大致相当于常住口径乡村就业人员加上外出农民工。可见,农民工在户籍口径乡村就业人员中的比例大约是:28171 (36175+16934)=53%。
综合起来计算,因进城落户而转变为城镇就业人员的原农民工数量大约有2120 78% 61% 53%=535(万)。
2016年,全国农民工比2015年增加了424万,增速为1.5%。这一增速是在上述数百万农民工因进城落户退出农民工行列的基础上达到的。假如这些落户的前农民工没有改换职业,那么,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来看,2016年农民工增速会提高1.9个百分点,达到3.5%,900多万的增长绝对数接近2012年983万的水平。即使当年进城落户的农民工数量在500多万的基础上打个对折,增长绝对数也有近700万,超过2013年633万的水平。进城落户农民工数量之大足以影响对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变化趋势的总体判断。正因为如此,笔者才认定,城镇化是重要原因。
进城落户不会导致农民工改行
在前几年的研究中,笔者注意到,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是乡村居民的三倍,城镇房价大约是乡村建房开支的六倍;现有农民工的平均收入只能在工作在城镇、家属和家庭住房在乡村的条件下维持全家生活。因而笔者得出结论:在现有职业与收入的前提下,如果没有条件改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没有全家进城落户的经济能力的。
现实中,确实有一部分农民工全家进城落户了。但在笔者看来,他们属于农民工中有特殊机遇的少数。
先看占进城落户乡村居民大多数的那部分人,他们是因城乡区域界定的变化而被动地取得城镇户口的。首先,村改居、县改市或区只能发生在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周边,这里的乡村本来就比较富裕,劳动者对工作也比较满意。其次,乡村居民进城后所增加的生活费中,买房费用是大头;但在被动城镇化中,乡村居民没有迁移,住的还是原来的、在集体免费分给的宅基地上自己建造的房子,这意味着他们只花了在乡村盖房的钱,就在城镇住下来了。他们可以不买商品房,因而也没有为买房而改换工作的压力。
再看占少数的其他乡村居民。假如他们不是老板或企业高管,而是普通农民工,那么,要解决进城落户后的收不抵支,他们就只能在收入高的地方工作、去房价低的地方买房落户。大城市或沿海地区工资相对高,因而他们只能不远千里、离乡背井去大城市或沿海打工;内地家乡中小城市房价便宜,因而他们只能在家乡中小城市买房落户。即便如此,全价买房他们也往往支付不起。好在为了住房去库存,当地银行愿意向这些农民工提供房贷。但房贷在减轻他们买房时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迫使他们为还房贷而在今后一二十年中持续打工。贷款买房、进城落户,反而使这些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的年限延长了。
以上分析表明,无论城镇化的是哪一种乡村居民,进城落户都没有使他们离开低端的、劳动密集型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统计中的农民工增速确实大幅度下降了,但若把进城落户的前农民工算上,该增速的下降幅度并没有那么大。何况减少农民工数量本来就是城镇化的目标之一,社会各界就不必为农民工增速下降烦神了。
该《报告》指出,2016年,我国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量主要来自本地农民工。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在超过2.8亿农民工大军中,本地农民工为11237万人,比上年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
近年来,农民工增速大幅度下降,从2011年的4.4%降到2015年的1.3%,2016年略有回升,也只有1.5%。
学术界主流观点认为,近年来农民工增速大幅度下降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近年来转升为降,二是4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返乡可能性明显提高,而目前40-45岁的外出农民工数量几乎是16-20岁外出农民工的两倍。
笔者认为,上述两原因中,原因一说服力不够,原因二目前不成立。农民工增速之所以大幅度下降,很大程度上与农民工主动或被动地进城落户有关。
对主流观点的评论
先看原因一。劳动年龄人口近年来转升为降,确实会影响农民工的增速;但这种说法的成立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乡村已经没有多少可以进城却因种种原因还没有进城的劳动力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就以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来说,2015年,全国这部分农民工数量为4967万。但同期乡村50岁以上仍在工作的劳动力至少有大约1.4亿,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35%。这一比例要比乡村21-30岁年龄组的相应比例(3/4)低40个百分点。就算这40个百分点中只有一半人可以成为农民工,数量也还有2800万。换句话说,还不能直接从劳动年龄人口的变化中推出农民工增速的相应变化。
再看原因二。就算农民工返乡了,其去向也不止务农;一部分可能在本乡镇务工,成为本地农民工;还有一部分可能住在乡村、到临近的本乡镇以外的城镇工作,在统计上,后一部分人仍然属于外出农民工。由于找不到分别按照外出、本地农民工统计的分年龄组数据,笔者无法定量说明返乡对4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数量的影响。但统计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30岁以下农民工的数量在减少,31-40岁农民工的增速仅为个位数,但41岁以上农民工的数量却急剧增加。具体来说,41~50岁的农民工剧增45%,50岁以上高龄农民工剧增近60%(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可见,即使4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返乡的现象存在,这也不是农民工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进城落户的影响
定性地说,户口在乡村才是农民工。一旦农民工进城落户、取得了城镇户口,他就从农民工变成了城镇户籍职工。假如其它条件不变,随着取得城镇户口的原农民工的增加,乡村户口的农民工数量相应减少。
进城落户的农民工数量有多少?笔者没有找到这方面的数据,只能根据下列数据进行粗略的推算。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7462万;2016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8271万;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据此计算,2016年中国城镇户籍人口增加了138271 41.2%-137462 (41.2%-1.3%)=2120(万)。
第二步,根据蔡昉的研究,城镇新增常住人口中,没有城镇户口的外出农民工占26%,城镇人口自身的增长占16%,进城农民落户占5%,工作不变、住地不变、仅因城乡区域界定的变化(如村改居、乡改镇、县改市或区等)户籍身份也随之而变,就地产生的新增城镇人口占53%。换句话说,城镇新增户籍人口中,农转非的原乡村人口所占比例为(5%+53%) (16%+5%+53%)=78%。
第三步,2016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8271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9298万人;同期,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这意味着就业人员在人口中的比例分别是:全国,56%;城镇常住人口,52%;乡村常住人口,(77603-41428) (138271-79298)=61%。因为这里讨论的是进城落户的原乡村就业人员数量,所以笔者选用61%。
第四步,原乡村就业人员中,有一部分当初不是农民工,包括 原来在乡村务农的劳动力; 因无法工作因年龄偏大、找不到非农工作的劳动力; 承担重要家庭责任(如怀孕、抚养子女或孙辈)的劳动力; 以及难以找到合适工作的慢性病患者及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等。
乡村就业人员中,当初不是农民工占多大比例呢?如上所述,2016年年末,按照常住口径计算的乡村就业人员有36175万,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171万,其中外出农民工16934万,本地农民工11237万。本地农民工工作在本乡镇,应该属于按常住口径计算的乡村就业人员;户籍口径的乡村就业人员,则大致相当于常住口径乡村就业人员加上外出农民工。可见,农民工在户籍口径乡村就业人员中的比例大约是:28171 (36175+16934)=53%。
综合起来计算,因进城落户而转变为城镇就业人员的原农民工数量大约有2120 78% 61% 53%=535(万)。
2016年,全国农民工比2015年增加了424万,增速为1.5%。这一增速是在上述数百万农民工因进城落户退出农民工行列的基础上达到的。假如这些落户的前农民工没有改换职业,那么,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来看,2016年农民工增速会提高1.9个百分点,达到3.5%,900多万的增长绝对数接近2012年983万的水平。即使当年进城落户的农民工数量在500多万的基础上打个对折,增长绝对数也有近700万,超过2013年633万的水平。进城落户农民工数量之大足以影响对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变化趋势的总体判断。正因为如此,笔者才认定,城镇化是重要原因。
进城落户不会导致农民工改行
在前几年的研究中,笔者注意到,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是乡村居民的三倍,城镇房价大约是乡村建房开支的六倍;现有农民工的平均收入只能在工作在城镇、家属和家庭住房在乡村的条件下维持全家生活。因而笔者得出结论:在现有职业与收入的前提下,如果没有条件改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没有全家进城落户的经济能力的。
现实中,确实有一部分农民工全家进城落户了。但在笔者看来,他们属于农民工中有特殊机遇的少数。
先看占进城落户乡村居民大多数的那部分人,他们是因城乡区域界定的变化而被动地取得城镇户口的。首先,村改居、县改市或区只能发生在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周边,这里的乡村本来就比较富裕,劳动者对工作也比较满意。其次,乡村居民进城后所增加的生活费中,买房费用是大头;但在被动城镇化中,乡村居民没有迁移,住的还是原来的、在集体免费分给的宅基地上自己建造的房子,这意味着他们只花了在乡村盖房的钱,就在城镇住下来了。他们可以不买商品房,因而也没有为买房而改换工作的压力。
再看占少数的其他乡村居民。假如他们不是老板或企业高管,而是普通农民工,那么,要解决进城落户后的收不抵支,他们就只能在收入高的地方工作、去房价低的地方买房落户。大城市或沿海地区工资相对高,因而他们只能不远千里、离乡背井去大城市或沿海打工;内地家乡中小城市房价便宜,因而他们只能在家乡中小城市买房落户。即便如此,全价买房他们也往往支付不起。好在为了住房去库存,当地银行愿意向这些农民工提供房贷。但房贷在减轻他们买房时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迫使他们为还房贷而在今后一二十年中持续打工。贷款买房、进城落户,反而使这些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的年限延长了。
以上分析表明,无论城镇化的是哪一种乡村居民,进城落户都没有使他们离开低端的、劳动密集型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统计中的农民工增速确实大幅度下降了,但若把进城落户的前农民工算上,该增速的下降幅度并没有那么大。何况减少农民工数量本来就是城镇化的目标之一,社会各界就不必为农民工增速下降烦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