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为媒 “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
作者: 日期:2017年04月17日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积极响应。在这一倡议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呈现出交流机制日益完善,多个层面同步发展的良好局面。以文化为媒,一座民心相通之桥正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搭建起来。 来自文化部的统计显示,在政府层面,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318个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执行计划及互设文化中心协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11个中国文化中心。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化建设也在有序推进。据文化部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金英介绍,文化部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共同建立五大联盟,即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和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其中,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已于2016年10月由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牵头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也于2015年10月由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牵头成立。联盟的建立和健全将为机制化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坚实保障。谢金英说。 为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去年年底,《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向社会公布。《行动计划》提出了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建设、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等五大任务,这将成为未来几年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共同纲领和行动指南。谢金英说。 为确保五大任务顺利完成,《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2个专项计划,内容涉及国际交流机制、国内合作机制、建设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长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动漫游戏产业国际合作、繁荣文博产业、拓展文化贸易等12个方面。 《行动计划》绘制出了中外文化交流的蓝图,那么如何将《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谢金英介绍,在文化交流领域,文化部将用好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西安)、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泉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平台,打造好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等品牌活动,加强与沿线各国艺术家、文化官员、智库、汉学家、翻译家等的文化交流与互鉴,增进我国与沿线各国在联合申遗、考古等方面的合作,全方位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此外,在文化传播领域,文化部将继续用好中国文化网(中英文版)等平台,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搭乘互联网+的快车,加快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当代优秀文化走出去,四通八达驶向一带一路沿线各国。 在文化贸易领域,文化部将围绕演艺、电影、电视、广播、音乐、动漫、游戏、游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装备、艺术品及授权产品等领域,开拓完善国际合作渠道。推广民族文化品牌,鼓励文化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鼓励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推动骨干和中小文化企业的联动整合、融合创新,带动文化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