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布创客空间实施意见 从建筑载体进行规范
作者: 日期:2017年04月03日
3月6日,南海发布《南海区全球创客新都市创客空间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创客空间的建设进行了规范。 2月28日,南海举办了全球创客新都市启动建设推介会,提出计划到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创客集聚中心。该意见从建筑载体方面进行规范,为全球创客新都市的实施提供发展空间。 根据意见,创客空间是为创业创新群体提供工作生活多元化服务,实现城产人文融合的开放共享型城市功能载体。符合条件的商务金融用地项目和都市型产业载体项目均可申请建设,涵盖新都市建设启动区及新都市建设核心区约96平方公里的范围,包括千灯湖创客社区、全球创客小镇等重点项目和各镇街重点发展片区。 意见提出,创客空间的主要功能用于发展产业,不得将其功能结构改为住宅用途;创客空间需由项目单位申请,经南海区政府认定,按要求规范建设;创客空间的建设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土地性质、土地年限,亦不配置户口和学位;参照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创客产业用房可按一定面积比例增设卫生间,消除原来一层一厕的限制;创客配套用房可灵活设置空间布局,提供良好的生活、休闲配套服务,其面积比例不超创客空间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