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丧葬习俗
作者: 日期:2014年03月13日
老人上了年纪,他的子孙就要将棺材造好备用,棺材由“天、地、墙、头尾”共6块杉板组成,两头分别刻有“福”、“寿”二字,涂朱红色,要备寿衣3或5件,必须有一件白短衫、一件黑长衫,其他为黑或蓝短衫。还要备食物。老人到了风烛残年,子孙就要购买牛皮去毛、煲熟晾干后备用;到了病危时要磨糙米以及购买其他要用的食品,如黄豆等,准备做斋饭。
寿终正寝的老人的丧葬首先要“浴尸”。孝女孝男到河边“买水”(烧纸线、投钱币到河里)回来,用山苍子叶等芳香消毒植物烧汤水给死者洗身,一般由本房的晚辈亲属操作。
仅用毛巾湿水拧干,象征性的给死者洗澡洗完尸后,男性死者由其子剃头,女性由其女梳头,接着穿寿衣,男性死者由其子孙等人操作,女性死者由其女等人操作,寿衣要黑白相间,长短相配,里白外黑,里短外长。
报丧
用座地铁铳放三炮,讣告全村和邻村,这种铁铳平时很少用它,只有办红白喜事才用。而红事即喜事均有季节性,而丧事的季节是无法选择的。因此,平时响三炮,必然是丧事,不言而喻。亲戚、邻居或不同村的同姓人则做好准备来吊丧。如死者为女性,男家亲属要派一人往外家报丧,俗称“送符音”。外家亲人得知“符音”,舅父即率兄弟等赶来验尸,看遗容,然后回去准备吊丧物。
装殓、棺木内四角和中间分别放置五枚金属币并用草纸折成三角钱,在棺内底板上排列成鳞甲状,表示死者骑麒麟到阴间去,再用白布一幅铺上。然后将死尸仰面平放棺中,头棺置棺木的大头,用稻草或死者旧衣物制作枕头,并将随丧入棺的东西插于棺内尸体两旁,最后盖上白布。棺木以男左女右的位置放在厅堂内。棺脚放一张桌,点上“常明灯”,摆上“三牲”,棺木不上盖,以便来吊丧的人来看遗容。
打斋
壮话称为“设道”。为死者“设道”送魂,一般有三种类型。大型的叫“送终”,由“师公”5-7人念经七天七夜(或三天三夜),还有“八音”吹打,富家人打斋多用大型。中型的叫“开路”,“师公”1-3人,念经三天三夜或一天一夜,没有“八音”,多数人常用此型。小型的叫“点眼”,“师公”1人念经,用油纸点火照死者眼睛,意为引导死者到阴间,贫穷人家多用此型。在“设道”期间,要用一铁锅放在棺脚前烧“灵魂纸钱”,还要将事前准备好的通节竹竿直插出瓦面。据说这样好让死者灵魂升天。
死者生前的亲戚朋友在盖棺前来吊唁,并要赠送米或钱币和云香元宝纸钱。至于外家人来吊丧,还要办品,举行礼,宣读文。外家亲人来吊丧时,要在村前一路痛哭进门。孝男要手拄“孝杖”在门外下跪痛哭迎接,表示罪孽深重,请求恕罪,直到外家人安慰扶起才能起来。吊唁人吃饭时,长男要向每席人跪哭三声,以示悲痛和谢意,直到席上人说“无可奈何”之类的安慰话扶起后才离开。
盖棺
前来吊唁的人看过遗容,师公念完有关经文后方盖棺,用三枚长铁钉(叫“三才钉”,寓天、地、人之意。)把棺盖钉实。如果死者是男性的,按左二右一打钉,女性的则相反。在打钉时,每打一钉则由“师公”念一句话:“一钉天开如子,二钉地辟于丑,三钉人生于寅”,钉完又念“庇尔子孙代代昌荣”。其意思是要死者“安心地去”,并在地下安息,不犯天、地、人,庇荫后代昌盛。
出殡
将棺材抬出村外地坪用圆条木头或条凳垫上。并用两条长杉木夹棺捆扎好,“师公”念咒喷“符水”,孝男孝女三拜,三叩首。抬棺材的人要跨过棺材头、表示要让“阳气”压倒“阴气”,日后鬼不会凶恶。直到“师公”用“令尺”将盛“符水”的碗击破后抬走。
出殡队列,在棺材前面,由幡旗和度布引路,幡旗是用带叶的一根竹枝制成的,把写有死者姓名、殁日、坟地坐向分针的纸条挂在竹枝上。“度布”即白布,约7尺长,俗称“布桥”,死者生前亲戚所送,由几个妇女双手举布扯拉,跟在幡旗后面,持幡旗及度布者均不能回头看望,一个妇女执两壶酒和一盏点燃的防风灯,紧随度布队列,边走边撒纸钱和米饭,以沿途的拦路鬼。棺材后面,孝男孝女跟着,孝男象征性扶柩,孝女啼哭不止。
抬棺至少要八人托于肩上,不同当地汉区用吊抬。抬到较开阔地带,在一片“窝呵”声中前顶后推,进行“较力”比赛,随棺两旁众人也趁机加入助阵,吆喝声此起彼伏,每当“较力”激烈时,孝男孝女要立即下跪,请求停止,以免影响内遗体移动位置,抬棺人便适可而止,继续前进。抬年过古稀的逝者,这种“较力”比赛更为热烈,意为该人死后也受生人“拥戴”。棺材抬到墓地后,孝男以树枝作为扫帚,由穴里倒拖扫出穴外,象征性为死者“扫屋”,也表示不能把脚印留在墓穴内。然后将棺材慢慢下正井,放进正穴中,用红线拉较罗盘对准坐向分针,孝男跪在坟穴前面分别叩拜“四方地脉龙神”,祈求山神龙主准于安葬死者。在坟穴中,棺材头部安放一盏点燃的油灯,左右两侧各放一陶制小埕,有小米的小埕放在左侧,有纸钱灰的小埕放在右侧,意为左仓右库,
安顿定当,送葬人撒些泥土下穴后即回去。由挖葬井的人填土整坟。坟地整好,死者家属在墓台前点香烛,摆上全头熟鸡和一块熟肉,点上云香元宝,再三跪拜,最后烧纸钱放鞭炮。孝男向整坟人叩头致谢,至此,葬事基本完毕。孝男孝女回家后,用一大木盆盛水,在盆上架上两条木棍,将打时的“灵屋”连同挂孝用的麻绳及纸钱一起烧毁,并把死者生前用过、仍有用的物件在火焰上略为烤过,表示已除污驱邪,可继续使用。
葬后还要进行“七”,即从逝者死亡之日算起,经七七四十九天后,再到埋葬逝者的新坟去拜一次。但多数人用“撞七”的方式,即在某一个第七天碰上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者,就叫“撞七”,在那一天便可拜,如没撞上逢七的的日子,只有等到第七个“七”时才去拜(俗称末七)。“七”后,便表示葬事全部办完。
对于非正常死亡(被杀、自杀或其他事故致死)或老死在野外的,尸体不能入村入屋,只能在村外搭棚安厝。中、青年死者棺材不上颜色,老年死者棺材可涂黑色或红色,但坟墓不砌坟台,以示与寿终正寝有区别,此类死者一般不重葬。
壮族习惯拾骨重葬,有的为求风水宝地,迁葬多达三四次,在第一次葬(大棺葬)后若干年,后代子孙选好墓地,即择日拾骨(俗称起金),把骸骨依脚骨至头骨的次序拾放入陶罐中。重葬前由逝者在世的子孙若干人,用针将中指刺破,把流出的鲜血滴于颅骨上,然后盖上罐盖放入新墓地的穴中进行重葬。所以二次葬又称“滴血重葬”。重葬后可筑永久性墓台,立墓碑石。有的如一时未找到“风水好”的新墓地,则将“金罐”半露放在山上的洞穴中,称之为“寄土”,直到找到好墓地再安葬。如挖开墓穴,棺材油漆全新,完好未烂的,被认为“地气好”,则可以保留原墓地大棺葬,不必拾骨“起金”重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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