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将机动车污染纳入污染总量减排目标
作者: 日期:2015年11月03日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3月11日建议,将机动车污染防控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环保主要指标,并采取云检测等可行措施加以落实。
贾康当日向政协大会提交了《关于将机动车污染尽快纳入国家大气污染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提案》。
贾康说,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和臭氧超标严重,对民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和挑战,清洁空气治理污染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统计,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其中汽油车占83.5%),汽车尾气成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超过90%,碳氢化合物(HC)和一氧化碳(CO)超过80%,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
贾康说,目前一个很大的问题在于针对机动车的污染防控并未明确纳入国家减排目标。
监测数据显示,2010至2015年全国总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27.4万吨,平均每年仅削减45.48万吨,而据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统计,2013年仅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就为640.6万吨万吨(另有一氧化碳(CO)3439.7万吨、碳氢化合物(HC)431.2万吨、颗粒物(PM)59.4万吨),有效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没有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纳入到总量减排目标中。这极不利于空气污染治理。贾康说。
在提案中,贾康表示,调整产业结构、工业燃煤改天然气、发展电动车等政策措施虽然均为我国改善空气污染的长期发展战略,但投资建设周期长且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支持,见效是慢变量,而防控汽车尾气如发展和推广在山东等地局部实践的云检测等手段,有望取得较快成效。
贾康建议,为快速削减大气污染,建议将我国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明确纳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中。与之匹配的云检测等可行手段,可依目标任务的要求积极布局和推广。
贾康当日向政协大会提交了《关于将机动车污染尽快纳入国家大气污染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提案》。
贾康说,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和臭氧超标严重,对民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和挑战,清洁空气治理污染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统计,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其中汽油车占83.5%),汽车尾气成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超过90%,碳氢化合物(HC)和一氧化碳(CO)超过80%,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
贾康说,目前一个很大的问题在于针对机动车的污染防控并未明确纳入国家减排目标。
监测数据显示,2010至2015年全国总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27.4万吨,平均每年仅削减45.48万吨,而据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统计,2013年仅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就为640.6万吨万吨(另有一氧化碳(CO)3439.7万吨、碳氢化合物(HC)431.2万吨、颗粒物(PM)59.4万吨),有效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没有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纳入到总量减排目标中。这极不利于空气污染治理。贾康说。
在提案中,贾康表示,调整产业结构、工业燃煤改天然气、发展电动车等政策措施虽然均为我国改善空气污染的长期发展战略,但投资建设周期长且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支持,见效是慢变量,而防控汽车尾气如发展和推广在山东等地局部实践的云检测等手段,有望取得较快成效。
贾康建议,为快速削减大气污染,建议将我国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明确纳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中。与之匹配的云检测等可行手段,可依目标任务的要求积极布局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