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佐洱谈香港普选:须按中央决定根据本地实际依法进行
作者: 日期:2015年11月03日
陈佐洱。(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接受媒体采访时,就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相关问题发表了看法。
普选方案合法可行 理性务实
陈佐洱表示,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的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是符合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同时也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兼顾了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和诉求,是一个合法可行、理性务实的方案。他评价,能够2017年在香港实现了普选行政长官,将是香港政制民主发展道路上又一个里程碑,一次历史性的跨越。
陈佐洱强调, 香港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特首选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一次地方性选举。这场选举必须按照中央的决定,根据本地的实际来依法进行。陈佐洱表示,香港政制民主取得的任何发展,都是来源于中国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政制民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外国赐予的,也不是香港固有的,是中央依法授权给香港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8·31决定”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与基本法一同构成香港实行普选的宪制基础,不可撼动,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普选之争实质是管治权归属问题
陈佐洱认为,特区的普选之争,并不是要不要发展民主,快一点或慢一点发展民主的问题;也不是制度设计宽一点或严一点的问题,实质就是管治权的归属问题。而特区管治权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兹事体大,不容有失。
陈佐洱表示,香港行政长官的普选不仅事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也与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无论在香港或是在内地,乃至在国外,看待这场普选不能只把眼光放在香港本地,要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围绕普选的斗争的确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还是很尖锐的,这是由当今世界复杂多变的国际大环境,中国与西方大国博弈的大气候,以及香港特殊的社会政治生态所决定的。
陈佐洱称,香港行政长官普要保证爱国爱港者当选,爱国者的标准,不单单是“不与中央对抗”就可以了,需要有更高的标准,起码要做到“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不仅是基本的政治要求,更是宪法、基本法明确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