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基本法的现实意义
作者: 日期:2015年11月03日
文/刘嘉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一国两制”基本法在确保香港和平回归祖国,以及特区政府依据基本法高度自治的过程中,其现实作用和意义已充分显示出来。香港社会应该深刻理解和认识。基本法的现实意义是,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民族的尊严,从法律上明确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祖国大陆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香港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私有财产由此而得到了法律保障。基本法从根本上维护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统一国家主权下共同发展的权力。避免了人类社会因不同意识形态而产生的残酷斗争。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遵从其社会意识形态框架的,都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平衡的结果,都是以保护本国人民利益和本地区人民利益为前提而设定的。各国家,各社会的意识形态是由各国家、各地区、各民族社会文化、历史发展而形成的,是人民头脑中共同存在的一种的思想意识。这种思想意识的演变,是依据于社会主流阶层的历史经验而发展丰富的。
“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基本法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做为中国社会的领导者,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结合中国社会各阶层利益的需要而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和继承;是在邓小平领导的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形势下,考虑了中国各社会阶层最大利益,平衡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及集团利益而产生的结果。应该说“一国两制”及基本法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方面,是一个先进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产物,它符合中国大陆十三亿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保护了香港七百万人民的利益。在世界上,平衡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中国人民主流意识价值观与西方不同意识价值观的矛盾,维护了双方共同生存的空间和利益。
邓小平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说到“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思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事实就是。”这段话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远见和宽阔胸怀,体现了共产党人勇于当担,勇于充当历史主流意识发展方向弄潮儿的决心。
在“一国两制”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基本法,从根本上保护了中国大陆十三亿人民的利益和香港地区七百万人民的利益。那就是在一个统一的国家主权下,中国大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地区在中国中央政府的领导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维护存在的资本主义制,五十年不变。从人民的实际利益来讲,就是中国大陆必须维护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全民利益,香港必须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私有者利益。
“一国两制”基本法对于香港人民的现实意义,就是维护香港人民的人身及私有财产安全,维护香港人民既有的生活方式,维护香港社会的基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法律地位。
“一国两制”基本法的确定,是一部以维护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为前提的,同时又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有能力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富强前提下,与世界不同文化和意识的人民和平相处的意愿。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信念。是各种反对势力不曾敢为的先例。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实保障了香港的社会制度由殖民地社会,平稳过渡到一个独立、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导下继续维持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它有效地保障了香港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同时又维护了全国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爱国、爱港”是“一国两制”基本法构想者和立法者的初衷,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一国两制”基本法维护祖国内地十三亿人民和香港特区七百万人民根本利益的灵魂表述,是“一国两制”基本法的生母。否则何以为立法目的 目标,而产生基本法来保障香港人民的利益。现在香港社会一些反对派故意歪曲“爱国 爱港”原意,目的是推翻“一国两制”基本法,视香港人民利益为赌注,以达到反对和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的目的,无非是将香港人民作为西方反华意识的牺牲品,从中获取他们一己私利。维护“一国两制”基本法实质是维护中国国家的主权统一和安宁,同样是维护在基本法保护下的香港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宁。
1997年之后,我们不难看出一些反对势力不断在法律上故意制造矛盾,引起社会对立,目标无不针对基本法而来。人大的四次释法均是在一些所谓社会精英钻营编造基本法的文字解释,以偏概全 假扮无知 挑起事端的情形下逼迫而为的。回顾十七年来的历史,如果不是中国政府坚决维护和执行基本法,进行关于“居港权争议案”的第一次释法,香港今天的社会问题只会是雪上加霜,不要说今天帮助香港经济恢复的自由行香港承受能力有限,难道遵从当时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香港社会今天就有承受无限量移民的能力了吗。菲佣居港权的争议案也是同出一辙,难道香港社会精英们理解的基本法是为保护菲国人民在香港居留权利益而制定吗。事实证明,当这些精英反对派以中国政府为敌,以基本法为敌时,他们所有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以扰乱香港为前提,牺牲香港人民利益为结果而行动的。所以说中央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决定,从历史发展来看是完全负责任和正确的。其根本原因是立足于国家民族的大义,包容和宽容了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以维护香港人民长远利益出发,保护了香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根本维护了香港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目前香港社会一些所谓精英,继续挑起各种事端,对抗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试图改变“基本法”,改变一国两制,他们以香港人民的生命财产为筹码,替某些西方价值观服务。发生在香港的“占中运动”就是典型例子。他们要求人大更改831决定,无非就是想将“反中、乱港”的代表人物以所谓民主的名义,在香港的政治舞台上合法化,以达到破坏“一国两制”基本法的目的。把香港变成试图颠覆中国政府敌对势力的桥头堡。香港广大市民应冷静地认识到,这做法是和“一国两制”基本法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是故意挑起两种意识形态的斗争,试图用街头暴力抗争的方式破坏香港现有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少有理性的人们都应明白,任何民族和国家的法律,其立法原意都是保护本民族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架构的,不可能服务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利益。任何民族和国家的民主和自由,首先应在符合本民族和国家意识形态,以及国家政权稳定的架构前提下才能得以行使。任何以破坏社会稳定为目的自我民主意识,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世界上号称最民主义和自由的美国政府也不敢用法律保护其国家的公民“拉登”的基本生存权,而是以近乎私刑的方式将“拉登”击毙,连尸首都无法寻找。所以任何民主行为都必需符合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反之,所谓的民主只是对暴力行为的掩饰和包装个体私欲的外衣。
香港社会民众必需要认清世界发展的大趋势,维护自身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香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法律架构。从“一国两制”基本法及其灵魂思想“爱国、爱港”的根本出发,维护香港人民自身利益,而非依从所谓的香港精英民主派制造的意识形态矛盾,去搞乱香港。基本法是目前现实社会中保护香港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现实、最有效的法律。(文章来源:全国港澳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