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古冀州(一)
作者: 日期:2015年06月16日
冀州素有“华夏第一州”之称。位于河北省东南部,距北京300公里、黄骅港150公里;北依河北省第二大淡水湖——衡水湖;东临京九铁路和京福高速公路;106国道纵贯市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两千多年的文明史,为这里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有汉唐时的旧城址、累累古冢,有造型别致、风格独特的竹林寺,西堤北石塔、李三娘石磨。同时,依衡水湖建造的灵秀山庄景区与湖区碧波荡漾、苇荡鹭飞的景致相映增色,为人们提供了理想的旅游休闲环境。
冀州自1993年撤县建市10多年来,一个现代化的小城市形象已初具规模。市区道路为方格网式布局,通衢宽阔,拥有迎宾大街、建设大街、兴华大街、金鸡大街、湖宾路、冀新路、和平路、信都路、长安路、滏阳路、开元路等11条主干道42公里,初步搭起“四纵七横”的城市道路主体框架;城市供水普及率100%; 燃气普及率95%; 集中供热普及率82.6%。
冀州市之名渊源于古冀州。据《尚书·禹贡》记载,大禹治水后,划华夏为“九州”,冀为“九州之首”。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始于此置信都县和信都郡,隶冀州。三国时期,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冀州州治移至信都,安平郡亦治信都,信都成为州、郡、县三级治所,从此冀州与今冀州市开始联系起来。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信都县,归冀州直辖,属真定府。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改冀州为冀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冀县改属冀南区五专区。1946年2月,正式命名“冀县人民政府”。1993年9月22日,冀县撤县建市,定名为冀州市。